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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地性质分类有哪些
[ 编辑:jinjinghua | 时间:2015-10-23 14:26:37 | 浏览:101次 | 来源: | 作者: ]

    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的需要,对某宗具体用地所规定的用途。根据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城乡用地分为2大类、9中类、14小类,而常用的用地性质实际上是指其中一小类——H11城市建设用地的性质分类。

    城市建设用地分为9大类:居住用地R、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A、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B、行政办公用地C、工业用地M、物流仓储用地W、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S、公用设施用地U、绿地与广场用地G。

    用地性质一般分五类:

    商业用地、综合用地、住宅用地、工业用地和其他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各类用地出让的最高年限为: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综合或其他用地50年。

    相关问答:

    1、一个未开始销售的房地产项目,用地性质是综合用地土地,是否需要转为商住用地后才能销售?

用地性质属于综合用地的房地产项目,开发商可以进行销售。但综合用地使用年限为50年,居住用地为70年,为维护购买者的权益,购买者可要求开发商到国土部门将该用地性质改变为居住用地,并相应延长土地使用期限。

    2、若要转的话,需要缴纳费用吗?因为综合用地是50年,商住用地是70年.

    用地改变用途所需缴纳的费用,是依据该用地的原土地用地剩余年限评估价与新土地用途剩余年限评估价,如新用途评估价高于原用途评估价,则需按照差价进行补交地价款,否则不用补交地价款。对于用地已使用的年限,则需按新用途的年均地价进行补交地价款。

    3、业主买了一套房子,先办理房产证还是该物业土地使用权证?

    按一般情况,房屋是先办理房产证,再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的。由于分割登记发证还未在我区全面展开,只在部分试点进行了该项工作,因此不在试点范围的房地产项目,商品房用户可先办理房产证,再一个小区或一栋楼为单位,委托开发商(或物业管理)到房产所在地的国土资源所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分割登记手续,统一办理分割国有土地使用证到用户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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