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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对农用地有哪些保护政策
[ 编辑:jinjinghua | 时间:2015-10-13 11:30:49 | 浏览:112次 | 来源: | 作者: ]

    一、按照《土地管理法》和国土资源部颁布的《土地分类》的规定,农用地是指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及其他农用地。农用地分为下列五种: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其他农用地。
  二、国家依法依规对农用地进行保护。
  1、非农业建设必须节约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
  2,国家鼓励单位和个人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防止水土流失和土地荒漠化的前提下,开发未利用的土地;适宜开发为农用地的应当优先开发成农用地。
  3,国家鼓励土地整理。县、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提高耕地质量,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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