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农民建房有什么标准?目前,《株洲市农村宅基地和农民建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正在向全市各界人士广泛征求修改建议和意见。 《株洲市农村宅基地和农民建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提出,农村村民建房应坚持节约用地的原则,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建房。征求意见稿中还拟规定,农村村民每户宅基地面积不超过120平方米。但利用空闲地、荒坡地和其他未利用地建房,或者对原住宅进行翻建的,每户可以增加不超过30平方米的宅基地面积。宅基地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另外,宅基地可探索有偿使用和流转。 据悉,包括此次征求意见的《株洲市农村宅基地和农民建房管理办法》在内,我市今年计划出台20份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相关政策,目前已经印发的有8份。另外12份相关细化政策方案,将涉及户籍制度改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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